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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美国L1签证和EB-1c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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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美国的L1-A签证和EB-1C绿卡都是为解决跨国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调派的需要而设计的签证类别,前者是非移民签证,后者是美国移民签证。美国L1签证和EB-1c哪个好?有什么区别呢?
 
其实,美国L1签证和EB-1c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具体还是要根据申请者的自身条件来选择。

美国L1签证和EB-1c的适用人群:

1、L-1:申请人需要有高层管理经验,需要有能力经营美国的新公司,并且创造利润,很多时候需要中国国内的母公司来支撑。
如果是确实被跨国公司派遣到美国的高管,或者自己的公司确实需要在美国拓展业务者,可以考虑通过申请L-1签证,然后申请绿卡。
 
2、EB-5:适用人群更加广泛,对于投资人的要求也相对宽松。
即使投资人有意向及能力到美国来投资做生意,但如果不是真正的跨国公司,也可以考虑通过EB5直接投资的方式,这一方式投资人不需要把钱投给市上现有的EB5区域中心,而是自己通过自己投资公司申请。一般投资的金额要求为50或100万美金(50万美金只限高失业地区),雇工要求为10人即可,同样可以做到自己的命运自己把握。

美国L1签证和EB-1c的区别:

(1)性质
EB-1C属于移民类绿卡申请。
L-1A属于非移民类来美国短期工作签证。
 
(2)对公司运作要求
1、EB-1C的申请要求美国公司在递交申请时必须已经实际运作了一年以上:
所谓实际运作一年是指在申请日之前的一年时间内,该美国申请公司已具备了所有满足EB-1C的要求。至少美国公司应该有办公室,有雇员,有业务,有报税至少一年。
 
2、L-1A没有此类时间限制要求:
对于公司的运作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公司有经营收益,但是不要求一定涉及国际贸易。
 
(3)移民局审查:
1、L-1A,属于非移民临时性签证审查,相对于EB-1C的审查要宽松。对于在美国新近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审批时,主要是基于可行的商业计划,最初的L-1A审批相对宽松。对于后来的延期申请,如果美国分支机构还没有全面达到所要求的运作规模和结构,移民局也有可能先批准一年或两年延期申请,给其机会进一步发展,在后来延期的时候再一次进行审查。
 
2、EB-1C属于移民程序,审查更为严格。如果申请公司没有全面符合EB-1C的各种要求,即使之前的L-1A申请经过了批准,通常来说绿卡申请也依旧会被拒绝。但是一旦经过这些严格的审查后获得批准,就得到了永久承认。总结起来就是,要么不过,过了就无需再审。

美国L1签证和EB-1c的联系:

二者的关系,通过以上对比,两者之间并不存在L-1A是EB1-C的前提条件的关系。
 
通常来讲,受益人一旦取得L-1A签证,把美国公司的业务和人员建立起来,就意味着申请EB-1C也有很大的成功把握。因为两者申请条件相似,移民局如果批准了L-1A签证就说明已经满足了很多EB-1C的要件。但是这并不是说不申请L-1A签证就不能取得EB-1C。L-1A签证虽然可以为EB-1C申请提供有力的支持,但不是其前提条件,也不能保证后者的成功。不论L-1A还是EB-1C,在申请的过程中涉及各种细节,所以一定要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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